
一、防火玻璃分類及代號
1.按結構分為復合防火玻璃(代號:FFB)和單片防火玻璃(代號:DFB)。
2.按耐火性能分為隔熱性防火玻璃(A類)和非隔熱性防火玻璃(C類)。
3.按耐火極限可分為五個等級:0.50h、1.00h、1.50h、2.00h、3.00h。
二、要求
防火玻璃的技術要求應符合表1相應條款的規定。

1、尺寸、厚度允許偏差
防火玻璃的尺寸、厚度允許偏差應符合表2和表3的規定。

2、外觀質量
防火玻璃的外觀質量應符合表4和表5的規定。

3、耐火性能
隔熱型防火玻璃(A類)和非隔熱型防火玻璃(C類)的耐火性能應滿足表6的要求。

4、彎曲度
防火玻璃的弓形彎曲度不應超過0.3%,波形彎曲度不應超過0.2%。
5、可見光透射比
防火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應符合表7的要求。

6、耐熱性能
試驗后復合防火玻璃試樣的外觀質量應符合二-2的規定。
7、耐寒性能
試驗后復合防火玻璃試樣的外觀質量應符合二-2的規定
8、耐紫外線輻照性
當復合防火玻璃使用在有建筑采光要求的場合時,應進行耐紫外線輻照性能測試。
復合防火玻璃試樣試驗后試樣不應產生顯著變色、氣泡及渾濁現象,且試驗前后可見光透射比相對變化率ΔT應不大于10%。
9、抗沖擊性能
試樣試驗破壞數應符合檢驗規則中3-(4)的規定。
單片防火玻璃不破壞是指試驗后不破碎;復合防火玻璃不破壞是指試驗后玻璃滿足下述條件之一:
(1)玻璃不破碎;
(2)玻璃破碎但鋼球未穿透試樣。
10、碎片狀態
每塊試驗樣品在50mm×50mm區域內的碎片數應不低于40塊。允許有少量長條碎片存在,但其長度不得超過75mm,且端部不是刀刃狀;延伸至玻璃邊緣的長條形碎片與玻璃邊緣形成的夾角不得大于45°。
三、檢驗規則
1、檢驗分類
(1)出廠檢驗
檢驗項目為尺寸、厚度及偏差、外觀質量和彎曲度。
(2)型式檢驗
檢驗項目為本部分規定的全部技術要求,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應進行型式檢驗:
a.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。
b.正式生產后,如結構、材料、工藝有較大改變,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。
c.正常生產滿3年時。
d.產品停產半年以上,恢復生產時。
e.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。
f.質量監督部門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。
2、組批和抽樣
(1)防火玻璃的尺寸、厚度偏差、外觀質量、彎曲度按表8規定進行隨機抽樣。

2)對產品的技術要求,若用制品檢驗時,根據檢測項目所要求的數量從該批產品中隨機抽??;組成一批的防火玻璃應為同一材料,同一工藝條件下生產的產品。當該批產品批量大于500片時,以每500片為一批分批抽取,若用試樣進行檢驗時,應采用與制品相同材料和工藝條件下制備的試樣。
3、判定規則
(1)進行防火玻璃的尺寸、厚度偏差、外觀質量、彎曲度檢驗時,如不合格品數小于表8中的不合格判定數,該項目合格;如不合格品數等于或大于表8的不合格判定數,則認為該批產品的該項目不合格。
(2)進行耐火性能、可見光透射比、碎片狀態檢驗時,樣品全部滿足要求為合格,否則該項目不合格。
(3)進行耐熱性能、耐寒性能、耐紫外輻照性能檢驗時,樣品全部滿足要求,該項目合格;如二塊樣品不合格,則該項目不合格;如果有一塊樣品不合格,可另取三塊備用樣品重新試驗,如仍出現不合格品,則該項目不合格。
(4)進行抗沖擊性能檢驗時,如樣品破壞不超過一塊,則該項目合格;如三塊或三塊以上樣品破壞,則該項目不合格;如果有二塊樣品破壞,可另取六塊備用樣品重新試驗,如仍出現樣品破壞,則該項目不合格。
(5)全部檢驗項目中,如有一項不合格,則認為該批產品不合格。
九安防火玻璃抽檢燒檢展示:檢測對象為乙級隔熱復合防火玻璃,檢測時間60分鐘,內部溫度和背部溫升由下圖展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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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防火玻璃檢測第65分鐘內部溫度 | 防火玻璃檢測第65分鐘燒檢爐內部 | 防火玻璃檢測完成第65分鐘玻璃狀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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